第三十二章 论人死后的情况和死人复活 Of the State of Man after Death, and of the Resurrection of the Dead
(第三十二-三十三章:末世论)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于尘土,而见朽坏(创3:19;徒13:36);但他们的灵魂(既不死也不睡)拥有不朽的本质,立刻回到赐他们的神那里(路23:43;传12:7)。义人的灵魂那时将被全然成圣,被接入至高之天,在光明和荣耀中得见神的面,等候他们的身体完全得赎(来12:23;林后5:1,6,8;腓1:23;徒3:21;弗4:10;罗8:23);恶人的灵魂则被扔进地狱,留在痛苦和全然的黑暗中,等候那大日的审判(路16:23-24;徒1:25;犹1:6-7;彼前3:19)。除了这两个地方,圣经并不承认离开身体的灵魂还别有所归。
The bodies of men, after death, return to dust, and see corruption; but their souls (which neither die nor sleep), having an immortal subsistence, immediately return to God who gave them. The souls of the righteous, being then made perfect in holiness, are received into the highest heavens, where they behold the face of God in light and glory, waiting for the full redemption of their bodies; and the souls of the wicked are cast into hell, where they remain in torments and utter darkness, reserved to the judgment of the great day. Besides these two places for souls separated from their bodies, the Scripture acknowledgeth none.
解读:
- 人死后,灵魂立刻回到神面前,接受初步的审判:
- 信徒的灵魂立刻与神同在:「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林后5:8;腓1:23;来12:23)。
- 非信徒的灵魂立刻与神隔离:「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路16:23)。
- 地狱的定义:地狱是恶人永远有知觉地受惩罚的地方(古德恩《系统神学》)。圣经并没有透露地狱在什么地方,这远远不如怎样避免去那里更重要。但可以确定的是,地狱是一个与神永远隔绝的地方(帖后1:8-9),这意味着:
- 地狱没有任何美好的事物:因为神是一切美善(雅1:17)、光明(约壹1:5)、爱(约壹4:8)、喜乐(太25:23)、和平(弗2:14)的源头。
- 地狱将是一种永罪的状态:没有善、只有恶。与神永远隔绝的人,将会完全理解罪的恐怖,不再能用「人的良善」来自欺欺人。因为神的良善不再存于人里面,他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赛64:6)。
- 地狱是真实的:圣经清楚地表明,耶稣基督谈得更多的是地狱而不是天堂。拒绝或修改地狱教义,既不会减轻它的火焰,也不会让它消失。许多人拒绝地狱的教义,原因包括:
- 人本思想的影响:许多人不遗余力地保证没有人被冒犯,而圣经的地狱教义被认为是无礼的、苛刻的,因为这个世界的智慧集中在今生,而不思想未来的生活。
- 忽略罪的源头:没有希望、永无休止、有知觉的惩罚,的确是一种可怕的前景。但许多人宁可忽略恐惧的源头,也不愿面对现实。事实上,地狱应该是可怕的,因为它是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预备的(太25:41;启20:10),是人自己选择要去那里。今天,我们可以选择接受基督作我们的罪的代价,也可以选择自己为自己的罪付出永恒的代价,地狱是人自己选择与神永远隔绝的结果(赛55:6-7),正如C. S. 路易斯所说的:「最后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人对神说:『愿祢的旨意成就』,另一种是神对他们说:『愿你的旨意成就』。」
- 对爱的误解:许多人拒绝地狱的教义,因为他们很难相信慈爱的神会将人们永远驱逐到地狱这么可怕的地方。但是,神的爱并不否定祂的公义和圣洁,事实上,神的爱已经提供了逃避祂忿怒的公义方法:接受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挽回祭。
- 对罪的淡化:有些人认为,用永恒的地狱去惩罚几十年里所犯的罪,并不公平。还有人认为,自己的罪还不够糟糕,不足以承受永远的折磨。但是,罪的邪恶已经迫使神的儿子走向十字架,神当然应当恨恶罪恶至死。
- 对己的无知:任何拒绝圣经中地狱教义的说法,本质上都是说:「如果我是神,我就不会让地狱成为那样。」许多人都骄傲地自以为可以改进神的计划,比神更聪明,比神有更多的爱和公义。
- 撒但的欺骗:任何一种试图削弱「永远咒诅」、改善地狱处境的说法,不管动机多好,都是为了确保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到达那里。
- 本节所反对的教导:
- 罗马天主教认为,信徒的灵魂将在炼狱(Purgatory)中进一步炼净罪,直到准备好、被许可进入天堂。因此,他们教导为死人祷告、赎罪(源于次经《马加比二书》12:42-45)。
- 罗马天主教认为,旧约圣徒死后在地狱边缘(Limbus Patrum 列祖灵薄狱)等候基督救赎工作的完成,而未受洗的婴孩不可能进入天堂,但也并没被归算有罪,因此永远处在一种边缘状态(Limbus Infantum 婴孩灵薄狱)。
- 重洗派、一些圣公会神学家和一些时代论者认为,人死后灵魂就处于无知觉、或知觉削弱的睡眠状态,直到复活审判之日。
- 耶和华见证人、基督复临安息日会和一些现代福音派神学家主张「消灭论 annihilationism」(神主动毁灭不信者灵魂)或「有条件不朽论 conditional immortality」(不信者灵魂被动毁灭),认为不信之人在受到神忿怒的惩罚一段时间以后,会被神消灭。理由包括:
- 圣经说到恶人要灭亡,表示他们将不再存在(腓3:19;帖前5:3;帖后1:9;彼后3:7等)——回应:这些经文不一定表示不存在,而是表示毁坏。太25:46的「永刑」和「永生」的平行表明,两种状态都是没有终止的。主耶稣亲自宣告:地狱的刑罚是永恒的(可9:48),「耶和华说: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长存;你们的后裔和你们的名字也必照样长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我面前下拜。这是耶和华说的。他们必出去观看那些违背我人的尸首;因为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凡有血气的都必憎恶他们」(赛66:22-24)。
- 恶人永远受惩罚,不符合神的慈爱——回应:人死如灯灭,固然符合这种慈爱观,但却会鼓励人在今生尽可能行恶,不符合神的公义。相反,正是因为神的慈爱,才安排自己的独生子作了挽回祭,给人脱离永远刑罚的机会:「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10)。
- 暂时的犯罪和永远的刑罚不成比例,不符合神的公义——回应:首先,所有的罪都是反叛无限和永恒的神(诗51:4),违背神圣洁、公义、良善的本性,所以罪在神面前是永远的,当受永远的刑罚、与神永远隔绝。地狱里的财主最清楚这惩罚是公义的,所以并没有抗议自己下地狱(路16:19-31)。其次,如果暂时的惩罚能付清罪债,不信者的灵魂就不应该被消灭,而应该被准许进入天堂。最后,圣经里没有教导人在死后会停止犯罪,下地狱的人不会突然悔改、不再犯罪(启16:9,11),正如在大灾难期间,「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神。第五位天使把碗倒在兽的座位上,兽的国就黑暗了。人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又因所受的疼痛,和生的疮,就亵渎天上的神,并不悔改所行的」(启16:8-11)。因此,地狱里的人因为永远与神隔绝,所以毫无良善、永远活在罪的本性里,更是「恶人仍必行恶」(但12:10)。
- 邪恶的受造之物永远地存在于神所创造的宇宙里,将会永远玷污神所创造来反映祂荣耀的宇宙之完美——回应:神惩罚罪并且得胜,恰恰能反映祂的公义、权能和荣耀,也使蒙恩的罪人更加感恩(赛66:24)。
- 如果自己所爱的人在地狱里受永刑,人在天堂怎么能快乐呢——回应:当人到了天堂,「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4)。至于具体是怎么回事,这是属于神的奥秘。
二、在末日,那些还活着的人不会死,而是要被改变(帖前4:17;林前15:51-52)——所有死去的人都将复活,带着原来的身体、而不是另一个身体,虽然性质不同,但将与他们的灵魂再度结合、直到永远(约5:25-29;徒24:15;伯19:26-27;但12:2;林前15:42-44)。
At the last day, such as are found alive shall not die, but be changed: and all the dead shall be raised up with the self-same bodies, and none other, although with different qualities, which shall be united again to their souls forever.
三、不义之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大能复活受羞辱;义人的身体,将借着祂的灵复活得荣耀,被造成与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徒24:15;约5:28-29;林前15:43;腓3:21)。
The bodies of the unjust shall, by the power of Christ, be raised to dishonor; the bodies of the just, by His Spirit, unto honor, and be made conformable to His own glorious body.
解读:
- 信徒和非信徒都要复活:「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 为什么基督徒会死:
- 死亡不是为罪给基督徒的惩罚:因为我们所有因犯罪而来的惩罚,都已经偿清,「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 死亡是住在堕落世界的最后结局:如果我们仍然住在堕落的世界里,所经历到的救恩仍是不完整的,因为罪的果效在这世界里尚未完全除去(林前15:24-26)。在我们得着基督为我们赢取所有救恩的福祉前(林前15:54-55),神允许我们经验到死亡。
- 神用死亡的经验来成全我们成圣:基督徒的老化、软弱、疾病、死亡,是神允许我们经过的训练,为使我们在过程中更多地成圣(罗8:28;来12:6,10-11),「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3:10),「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1:20)。当我们与主同在之时,成圣就完成了:「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2:10),「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彼前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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