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论恩典与得救的确据 Of the Assurance of Grace and Salvation
(第十七-十八章:圣徒的坚忍与得救的确据)
一、虽然假冒为善者和其他未重生之人,都可能因虚假的希望和属肉体的自负,徒劳地自欺有份于神的恩宠和救赎的产业(弥3:11;申29:19;约8:41);他们的希望终必落空(摩9:10;太7:22-23)——但那真正相信主耶稣,并诚心爱祂,竭力以无亏的良心行在祂面前的人,在今生可以确知他们处于恩典的状态(约壹5:13;2:3;3:14,18-19,21,24),并且欢欢喜喜地盼望神的荣耀——这盼望永不会使他们羞愧(罗5:2,5)。
Although hypocrites, and other unregenerate men, may vainly deceive themselves with false hopes and carnal presumptions: of being in the favor of God and estate of salvation; which hope of theirs shall perish: yet such as truly believe in the Lord Jesus, and love Him in sincerity, endeavoring to walk in all good conscience before Him, may in this life be certainly assured that they are in a state of grace, and may rejoice in the hope of the glory of God: which hope shall never make them ashamed.
解读:
- 关于得救确据的三种可能:
- 假确据:一个未重生者非常确定自己「得救」。
- 真确据:一个重生者非常确定自己得救。
- 缺乏确据:一个重生者不确定自己得救。
- 关于得救确据的三种错误教导:
- 信徒今生没有得救的确据:罗马天主教认为,「没有人可以确定自己是否得救,那些认为自己已经得蒙神恩典的人可能是错误的」(天特会议,第9章)。
- 得救的确据是得救的标志:信徒若没有完全的确据,就不可能得救。
- 得救的确据很容易得到:许多现代福音派所教导的是「简单相信 easy-believism」,认为一个人只要做出决志祷告,就算是得救了。这种扭曲、稀释的教义使教会中充满「假冒为善者和其他未重生之人」,他们靠着「虚假的希望和肉体的自负」自欺欺人。
- 重生者今生可以得到得救的确据:
- 「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6)
- 「所以弟兄们,应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10)
-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祂。」(约壹2:3)
-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5:13)
-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后4:7-8)
二、这种确定性并非一种纯粹的臆测和或然的信念,建基于可能出错的希望(来6:11,19);而是一种不会落空的信心的确据,建基于诸般救赎应许的神圣真理(来6:17-18),所应许诸般恩典在心中的证据(彼后1:4-11;约壹2:3;3:14;林后1:12),同时得名分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5-16)——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我们从祂受了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1:13-14;4:30;林后1:21-22)。
This certainty is not a bare conjectural and probable persuasion, grounded upon a fallible hope; but an infallible assurance of faith, founded upon the divine truth of the promises of salvation, the inward evidence of those graces unto which these promises are made, the testimony of the Spirit of adoption witnessing with our spirits that we are the children of God; which Spirit is the earnest of our inheritance, whereby we are sealed to the day of redemption.
解读:
- 本节结合了清教徒对于信心的两种定义:
- 以早期清教徒William Perkins为代表,也是加尔文的定义,以神为对象,注重抓住神的应许,所以有信心就会有确据。从这种定义来看,「信心的确据」指「信心里的确据」。
- 以后期清教徒William Ames为代表,以耶稣基督为对象,注重意志的决定。从这种定义来看,「信心的确据」指「信心带来的确据」。
- 得救确据的三个基础:
- 救恩的应许:「诸般救赎应许的神圣真理」。信徒得着确据,并不能着眼于自己的所是和所作,而是因着神的应许和信实:「照样,神愿意为那承受应许的人格外显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为证。借这两件不更改的事,神决不能说谎,好叫我们这逃往避难所、持定摆在我们前头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励」(来6:17-18),「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6:37)。
- 恩典的内证:「所应许诸般恩典在心中的证据」。如果我们经过诚实的自省,发现自己确实具有真理(约壹5:1)、顺服(约壹2:3)和爱心(约壹3:14)的标记,就能断定自己已经重生了。而信徒顺服神诫命而行的善行,是圣灵的果子(加5:22-23)、神性情的彰显(彼后1:5-7),可以「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彼后1:4-11)。
- 圣灵的见证:「得名分的圣灵与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圣经并没有启示圣灵工作,但圣灵的见证一定合乎圣经,并不是没有圣经根据的神秘主义和感情主义。
三、这种永不落空的确据,并不是信心本质的一部分,一个真信徒在获得它之前,可能会长久等待、并且遭遇许多困难(约壹5:13)——但是,因为圣灵使他能以知道神所白白赐给他的事,所以他可以不需要特别的启示,只以正确的方式使用普通的方法,就可以获得(林前2:12;约壹4:13;来6:11,12;弗3:17-18)。因此,殷勤地使自己的蒙召和被选坚定不移,是每个人的本分(彼后1:10);如此,他的心中就可以加增圣灵里的平安与喜乐、对神的爱慕与感恩、在顺服的诸般本分上的力量和快乐,这些都是这确据当有的果子(罗5:1-2,5;14:17;15:13;弗1:3-4;诗4:6-7;119:32)——绝不会使人趋于懈怠(约壹2:1-2;罗6:1-2;多2:11-12,14;林后7:1;罗8:1,12;约壹3:2-3;诗130:4;约壹1:6-7)。
This infallible assurance doth not so belong to the essence of faith but that a true believer may wait long and conflict with many difficulties before he be partaker of it: yet, being enabled by the Spirit to know the things which are freely given him of God, he may, without extraordinary revelation, in the right use of ordinary means, attain thereunto. And therefore it is the duty of everyone to give all diligence to make his calling and election sure; that thereby his heart may be enlarged in peace and joy in the Holy Ghost, in love and thankfulness to God, and in strength and cheerfulness in the duties of obedience, the proper fruits of this assurance: so far is it from inclining men to looseness.
解读:
- 这种不会落空的确据,并不是信心本质的一部分:所以许多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救的确据。
- 确据并非信心本身:得救的信心是对神话语真实性的确信,不完全确信基督和福音真理的人,并不能得救。而得救的确据是个人是否确信自己已经得救。
- 确据是信心的果子:信徒之所以需要确据,是为了他们的属灵健康,而非为了他们属灵的本质;是为了使他们得着安慰,而非为了确定他们的属灵地位。
- 一个真信徒在获得它之前,可能会长久等待、并且遭遇许多困难:这段时期的长短属于神的主权、出于神的美意:「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听从祂仆人之话的?这人行在暗中,没有亮光。当倚靠耶和华的名,仗赖自己的神」(赛50:10)。
- 神借着普通的方法把确据赐给人:「普通的方法」,指改教时期所说的「恩具、施恩具 means/instrument/vehicle/tool of grace」,指神赦免罪、使人称义的施恩途径,包括听道、读经、圣礼、祷告,也就是敬拜加上神的话。「特别的启示」,指当时那些「灵恩派之前的灵恩派」、如贵格会所强调的「内在之光」。
- 确据当有的果子:从正面,它会「加增圣灵里的平安与喜乐、对神的爱慕与感恩、在顺服本分上的力量和快乐」;从反面,它「绝不会使人趋于懈怠」。一个人越是确信自己的得救,就越爱神、也越顺服神。
四、真信徒可能会使自己得救的确据因各种方式被动摇、减弱或中断;如,因为疏于持守它,因为陷入某种伤害良心、并且使圣灵担忧的罪,因为某种突然或强烈的试探,因为神收回祂的面光,甚至使敬畏祂的人也行在暗中、没有亮光(诗51:8,12,14;弗4:30-31;诗77:1-10;诗31:22;太26:69-72;路22:31-34)——但他们从未彻底失去神的道种,信心的生命,对基督和弟兄的爱,内心的诚实和尽责的良心。从这一切中,借着圣灵的运行,这种确据可以在所定的时候恢复(约壹3:9;路22:32;诗51:8,12;73:15);同时借着这一切,他们也会在极度的绝望中得着扶持(弥7:7-9;耶32:40;赛54:7-14;林后4:8-10)。
True believers may have the assurance of their salvation divers ways shaken, diminished, and intermitted; as, by negligence in preserving of it; by falling into some special sin, which woundeth the conscience, and grieveth the Spirit; by some sudden or vehement temptation; by God’s withdrawing the light of his countenance and suffering even such as fear Him to walk in darkness and to have no light: yet are they never utterly destitute of that seed of God, and life of faith, that love of Christ and the brethren, that sincerity of heart and conscience of duty, out of which, by the operation of the Spirit, this assurance may in due time be revived, and by the which, in the meantime, they are supported from utter despair.
解读:
- 因为得救的确据不是信心的本质,所以会因为各种原因「被动摇、减弱或中断」,其中包括两个原因:
- 因为疏于持守它,因为陷入某种伤害良心、并且使圣灵担忧的罪,因为某种突然或强烈的试探:确据与成圣息息相关。我们越在成圣的恩典中成长,所经历的得救确据就越强;我们越向罪而死、向义而活,就越确信自己真是神的儿女。如果我们停留在低层次的顺服,就不能享有高层次的确据。当确据因为我们的灵命倒退而变成推测时,我们的疑惑与忧虑将刺激我们渴望重新寻求确据。
- 因为神收回祂的面光:神可能会在某个时期收回祂恩典的面光,使我们觉得神已经远离我们。原因包括:1) 操练我们的美德;2) 免得我们追求确据多过寻求神的荣耀;3) 使我们更加珍惜确据;4) 使我们更加谦卑。我们必须信靠一位收回面光的神,因为神这样行必然是为着祂自己的荣耀,以及祂儿女的最终益处。
- 信徒可能失去确据,但却不会失去信心:这是牧者关怀的根据。失去确据的信徒应当殷勤运用蒙恩之道,为罪悔改,谦卑地信靠主。如果一个人内心最大的愿望就是遵行主耶稣的命令、过不犯罪的圣洁的生活,虽然可能暂时感觉不到得救的确据,迟早也会得到。我们应当努力寻求确据,得到确据之后,努力在确据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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