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论有效的呼召 Of Effectual Calling
一、只有一切神已经预定得生命的人,祂乐意在祂所定合宜的时候,借着祂的圣道和圣灵(帖后2:13-14;雅1:18;林后3:3,6;林前2:12),有效地呼召他们(徒13:48;罗8:28,30;11:7;弗1:5,11;提后1:9-10),使他们脱离本性上的罪和死的状态,并通过耶稣基督得着恩典和拯救(提后1:9-10;彼前2:9;罗8:2;弗2:1-10)——在属灵与得救的事上光照他们的心思,以致能明白属神的事(徒26:18;林前2:10,12;弗1:17-18;林后4:6);除掉他们的石心,赐给他们一颗肉心(结36:26);更新他们的意志,用祂全能的能力使他们决定向善(结11:19;申30:6;结36:27;约3:5;多3:5;彼前1:23),并有效地吸引他们归向耶稣基督(约6:44-45;徒16:14)。然而,他们的归向是完全自由的,因为祂的恩典使他们心甘情愿(诗110:3;约6:37;太11:28;启22:17;罗6:16-18;弗2:8;腓1:29)。
All those whom God hath predestinated unto life, and those only, He is pleased, in His appointed and accepted time, effectually to call, by His Word and Spirit, out of that state of sin and death in which they are by nature, to grace and salvation by Jesus Christ: enlightening their minds, spiritually and savingly, to understand the things of God, taking away their heart of stone, and giving unto them an heart of flesh; renewing their wills, and by His almighty power determining them to that which is good; and effectually drawing them to Jesus Christ; yet so as they come most freely, being made willing by His grace.
解读:
- 在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ULIP)中,第一至二节的教义被称为「有效的恩典 Efficacious Grace」,或「不可抗拒的恩典 Irresistible Grace 」。
- 不可抗拒的恩典,指神有效地呼召人、并且赐给他们重生,这两项作为确保被预定者将会以得救的信心回应福音。「不可抗拒的恩典」并不是说,人对福音的回应并非出于甘心自愿,而是指出神的工作进入我们心中,必定会产生甘心自愿的回应。
- 救恩的次序:也就是神将救恩带进我们生命中的方式:「因为祂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祂儿子的模样,使祂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29-30)。
- 有效的呼召:这是父神的作为,祂透过人所传的福音而说话,借此召唤人到自己面前,使他们能够以得救的信心来回应祂。
- 有效的呼召透过福音信息的传讲临到众人:「神借我们所传的福音,召你们到这地步,好得着我们主耶稣基督的荣光」(帖后2:14)。基督顺服与受苦的功效对每个人都够用、也适用,而且是白白赐给每个人的。这种福音的呼召、或福音的邀请临到所有的人,但有人会相信而得救,有人却拒绝而灭亡。亚米念主义认为,是人自己造成这样的差别。加尔文主义人为,是神造成这样的差别,祂有效地使一些人来到祂面前、对福音作出回应,领受了「有效的呼召」。有效的呼召并非并非源于十九世纪复兴传统的「布道会-呼召-决志」模式,而是借着圣道和圣灵的工作。除非圣灵在人心中工作,使所传讲的福音产生果效,否则就不会使人有真实得救的回应。例如:主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先知以西结不但要对骸骨「说预言」——讲道,也要对风「说预言」——祷告(结37:1-10);吕底亚听到了福音的信息,「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徒 16:14);保罗说:「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
- 有效的呼召是父神的呼召,为要使人「效法祂儿子的模样」(罗8:29),「与祂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 有效的呼召是大能的呼召:「我们的福音传到你们那里,不独在乎言语,也在乎权能和圣灵,并充足的信心」(帖前1:5)。只有圣灵的工作,才能带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彼前2:9),「进祂国、得祂荣耀」(帖前2:12),进入和睦(林前7:15)、基督的平安(西3:15)、自由(加5:13)、盼望(弗1:18)、圣洁(帖前 4:7)、因行善受苦(彼前2:20-21;3:9 )、永生(提前6:12)。
- 有效的呼召必然会带来回应,所以凡被呼召的人,也都被称义,被称为「属耶稣基督的人」(罗1:6)、「圣徒」(罗1:7)。
- 福音的呼召
- 福音的呼召是人的责任,信徒有责任传讲福音的信息,但不一定能使听见的人以得救的信心来回应;有效的呼召全然是神的作为,必定能使听见的人以得救的信心来回应。
- 福音的呼召是给所有人,包括不接受它的人,所以又被称为「外在的呼召 external calling」或「一般的呼召 general calling」,常常被人拒绝。相反,有效的呼召只给被预定的人,能真正地在蒙召者内心中产生甘愿的回应,所以又被称为「内在的呼召 internal calling」,恒常有效。
- 有效的呼召必须透过福音的呼召才会临到众人,这是神所预定的方法;没有福音的呼召,就没有人能作回应而得救, 「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神并没有不征询人的回应就直接拯救我们,相反,神借着福音的呼召对人的理智、情感、意志说话,所以「他们的归向是完全自由的,因为祂的恩典使他们心甘情愿」。
- 福音呼召必须的要素:信徒若要忠实地传讲福音,作福音呼召的出口,必须包括三个要素:
- 解释救恩事实,也就是「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林前2:2),至少包括:「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这是神向人的理智说话。
- 邀请听众回应:
- 每个蒙召者都要亲自以悔改与信靠来回应基督的邀请:「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8-30),这是神向人的情感说话。
- 每个蒙召者都要真实地认罪悔改,立志不再流连于罪中,「离弃偶像,归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帖前1:9)。这是神向人的意志说话。无论是忽略了人要认罪悔改,还是忽略了信靠基督以得赦免,福音都是不完全和不真实的。
- 说明福音应许:福音里有许多应许,传福音时至少要讲清三项:罪得赦免、与神同在的永生、蒙主接纳的得救确据:「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约 6:37)。这样,得救者才能一生「等候祂儿子从天降临,就是祂从死里复活的——那位救我们脱离将来忿怒的耶稣」(帖前1:10)。
二、这有效的呼召惟独出于神白白而特别的恩典,并非来自人里面的任何可被预见之事(提后1:9;弗2:8-9;罗9:11);人在其中是完全被动的,要等到被圣灵唤醒和更新以后(林前2:14;罗8:7-9;多3:4-5),才能对这呼召作出回应,接受所赐、所传的恩典(约6:37;结36:27;约壹5:1;3:9)。
This effectual call is of God’s free and special grace alone, not from any thing at all foreseen in man, who is altogether passive therein, until, being quickened and renewed by the Holy Spirit, he is thereby enabled to answer this call, and to embrace the grace offered and conveyed in it.
解读:
- 重生的定义:重生(regeneration, or born again)就是神赐予我们新的属灵生命,「被圣灵唤醒和更新」。人借着重生进入一个新的状态,一个新的世界,他从前不知道的事、无法体会的事,现在都启示给他,也对他产生适当的影响,所以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有效的呼召是父神大有能力地对人说话,而重生则是父神和圣灵大有能力地在人里面动工,使人活过来。人在灵里的重生和肉身的出生一样,都是不由自己决定、不经自己同意,与自己的能力无关、自己不能抗拒的。
- 重生是超自然的工作。这种改变是一种属灵的复活,是神按着祂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能力作成的(弗1:19-20)。造成重生的能力是从天上来的,所以重生的改变是不可抗拒、永远不变的。亚米念主义认为重生「主要是人的作为」,是「人接受道德的劝服」,只是「圣灵以普通的方法使人认识真理,接受感化,产生改变」。
- 重生全然是神的工作:在救赎施行的某些步骤中,人扮演主动的角色,如例如归正、成圣和恒忍,但是在重生全然是神的工作,人是全然被动的。神的儿女「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1:13),属人的意志并不能带来重生;重生是圣灵做在人里面的事,而不是人作在外面的事。人的灵从死里复活时,连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经历重生」,而不是「做一些事,使重生发生」。
- 重生是圣父和圣灵的工作:重生者是「从圣灵生的」(约3:8),父神「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祂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1:18),父神「曾照自己的大怜悯,借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重生了我们」(彼前1:3)。
- 重生发生在有效的呼召产生结果之前:人用得救的信心来回应有效的呼召,必须先经历神所赐的重生。但这两者在时间上很难分开,因为当神通过福音向我们发出有效的呼召时,祂就使我们重生,而我们也以信心和悔改来回应这个呼召。
- 重生是在得救的信心之前。人已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神凭着祂至高的主权先使被拣选者重生,这「惟独出于神白白而特别的恩典,并非来自人里面的任何可被预见之事」。因为未重生者按着本性所做的一切行为,都不可能向着神有正当的动机,所以没有丝毫善行能被神预见。未重生者也无法看清自己完全无助的情形,还以为能凭自己的力量得救,甚至拦阻神的计划。耶稣基督降世是为了直接拯救罪人,而不是教导人、鼓励人、劝诱人、帮助人,好让人能自己救自己。
- 重生不是在信主之后:「如果你接受基督为你的救主,你就重生了。」这句话容易混淆重生与重生的结果。美国播道会 的信仰告白第八段中说:「我们相信真正的教会是由所有以下这样的人所组成:他们借着对耶稣基督有得救的信心,巳经被圣灵重生了,就一同联合在基督的身体之内,而基督是那身体的元首。」。这里的 「重生」是指重生之后的生命改变,而圣经所说的 「重生」是指神将属灵生命赐给人的开始。但我们看不见重生本身,只能看见重生在生命中的结果。信基督是重生的第一个外在果子:「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徒16:14)。当我们信了基督,才会知道自己已经重生,所以圣经并不是说「你要重生,才能得救」,而是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 重生发生在神借有效的呼召对我们说话的时候:「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借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8)。重生是在瞬间完成的,一生只有一次;我们并不一定知道这个瞬间的改变何时发生,但这种改变将会随着时间,而在信徒的行为模式上和讨神喜悦的渴望上,变得更加明显。我们也不知道重生是怎样发生的,但可以确切地知道自己的生命被改变了,这种改变不是靠着人的研究或辩论产生的。
- 重生的果子。未重生者全人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而重生不只是灵活过来了,本性也发生了改变,全人都受到重生的影响:「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凡好树都结好果子」(太7:17),重生也会结出生命的果子,包括:「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约壹5:1),「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为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约壹3:9),「凡行公义之人都是祂所生的」(约壹2:29),「祂的诚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约壹5:3-4),「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 ,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5:18),「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5:22-23)。
三、婴儿期夭折的蒙拣选婴孩,是被基督借着圣灵重生和拯救(创17:7;路18:15-16;徒2:39;约3:3,5;约壹5:12;路1:15),圣灵何时、何处、如何做工,都随己意(约3:8)。所有其他无法借着圣道的传讲蒙外在呼召的选民,也是如此(约16:7-8;约壹5:12;徒4:12)。
Elect infants, dying in infancy, are regenerated and saved by Christ through the Spirit, who work-eth when, and where, and how He pleaseth. So also are all other elect persons who are incapable of being outwardly called by the ministry of the Word.
解读:
- 圣灵的运行通常是通过圣道的传讲,这意味着罪人先经历福音的呼召,然后才经历有效的呼召。但夭折的婴孩和无法明白福音的人怎么办呢?本信条的答案是:
- 所有的人,包括不懂事的婴孩,都有罪性和罪债(诗51:5;58:3)。神的拣选并不是根据人,但相信夭折的婴孩都会得救,并没有圣经的根据。
- 神可以随己意使人重生,不通过任何途经,就像施洗约翰(路1:15)、大卫(诗22:10)、大卫和拔示巴的儿子(撒下12:23)。但这并不是通常的方式,我们也不能确定如此蒙拣选的人是谁,所以不能因此疏于圣道的传讲。
- 圣经并没有谈论非信徒夭折的孩子,我们只能信靠神是公义慈爱的。如果他们得救了,那也不是因为他们无辜,而是出于神的怜悯和恩典,根据基督的救赎和圣灵的工作。
- 有些神学家相信所有夭折的婴孩都会得救,如:司布真在修订源于《威斯敏斯特信条》的1689年伦敦浸信会信条时,将十章3节「蒙拣选的婴孩」改为「死于幼年的婴孩」。
- 信徒的安慰应该建立在神的慈爱与公义上,夭折婴孩的父母可以这样祷告:「主啊!我从祢的手中接过了这个孩子,又将他奉献了给祢,作为祢的约中之子。现在,祢将这孩子从我身边带走,我就放心地将他交在祢的手中。求祢除去我对孩子得救与否的担忧或疑惑,因为祢随己意所行的一切都是美善、公义的,祢比我更关心祢所创造的灵魂,祢必会拯救祢所拣选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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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不必纠结于将来能否在天上与亲人重逢,是否会因亲人不在天堂而遗憾。因为我们的心意将会被圣灵彻底更新而变化(罗12:2)。我们将会惊奇地发现,自己所熟悉、所眷恋、所爱慕的一切美善,亲人、朋友里面那些吸引我们、使我们想念的一切,原来都是从神而来的,因为「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1:17)。亲人、朋友之所以令我们思念,是因为神形象里的美、善和爱,而不是人罪性里的那些丑、恶和恨,他们实际上都是神的美、善和爱的「代理」或「媒介」。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将会在神里面找到所有令我们魂牵梦萦的亲人、朋友,然后心满意足地对神说:「主啊,有祢就够了!」,因为我们将在基督里得着神本性一切的丰盛(西2:9-10)。
四、其他未蒙拣选者,虽然他们可能被圣道的职事呼召(太13:14-15;徒28:24;13:48;太22:14),也可能经历一些圣灵的一般运行(太13:20-21;7:22;来6:4-5),但他们从未真正来到基督面前,因此无法得救(约6:37,64-66;8:44;13:18;17:12)——更何况那些不承认基督信仰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方式得救,不管他们何等殷勤地按照自然之光和他们所信奉的宗教规条来安排生活(徒4:12 ;约壹4:2-3;约贰1:9;约14:6;弗2:12-13;约4:22;17:3;罗10:13-17);若肯定和坚持他们可能得救,乃是非常有害、极其可憎的(约贰1:9-11;林前16:22;加1:6-8)。
Others, not elected, although they may be called by the ministry of the Word, and may have some common operations of the Spirit, yet they never truly come to Christ, and therefore cannot be saved: much less can men, not professing the Christian religion, be saved in any other way whatsoever, be they never so diligent to frame their lives according to the light of nature, and the law of that religion they do profess; and to assert and maintain that they may, is very pernicious, and to be detested.
解读:
- 普救论(Universalism)认为基督的死是为了全人类,每个人不是在今生得救,就是在离世之后先经过一次考验,等表现良好了就得救;总而言之,每个人至终都要得救。这种看法最符合人的情感,但不合圣经,没有任何正统的基督教会持这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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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教会的成员,可能参与教会的活动,也经历圣灵一般的运行——听见律法时自觉有罪,听见福音时感到喜悦,「但他们从未真正来到基督面前,因此无法得救」。地狱中充满了通过教会之门走进去的罪人,所以,「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林后13:5)。传讲关于辨别重生的标记,不会伤害蒙拣选者,只会动摇人对自我之义的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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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承认基督信仰、或信奉异教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即使他们按照他们良心的指示,或宗教的律法生活,也不可能得救。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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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普遍恩典是世界上一切秩序、文化、美德的根源,可以影响人心、控制罪恶,使世界不致马上变成地狱,但顶多只是洗净杯盘的外面,并不能改变人的本性。败坏的本性是人与生俱来的,不管他们何等殷勤地按照自然之光生活,都活在罪恶之中,正如犹太格言所说的:「一棵苦果树,即使栽在伊甸园里,用伊甸园的水浇灌,以迦百列为园丁,但是这棵树结的果子仍然是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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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普遍启示只能使人无可推诿,只有特殊启示才能使人得救。所以基督明确宣告:「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彼得也宣告说:「除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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