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论得名分 Of Adoption
一、凡被称义的人,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为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得名分的恩典(弗1:5;加4:4-5)——借此,他们被归入数目,得享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罗8:17;约1:12);他们身上有祂的名字(民6:24-26;耶14:9;摩9:12;徒15:17;林后6:18;启3:12);领受得儿子名分的圣灵(罗8:15);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弗3:12;来4:16);得以呼叫阿爸、父(罗8:15;加4:6;罗8:16);被祂像父亲一样怜恤(诗103:13)、保护(箴14:26)、供应(太6:30,32;彼前5:7)和管教(来12:6);但永不被撇弃(哀3:31-32;诗89:30-35),反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弗4:30),并承受应许(来6:12)、作永远救恩的后嗣(彼前1:3-4;来1:14)。
All those that are justified, God vouchsafeth, in and for His only Son Jesus Christ, to make partakers of the grace of adoption: by which they are taken into the number, and enjoy the liberties and privileges of the children of God; have His name put upon them; receive the Spirit of adoption; have access to the throne of grace with boldness; are enabled to cry, Abba, Father; are pitied, protected, provided for, and chastened by Him as by a father; yet never cast off, but sealed to the day of redemption, and inherit the promises, as heirs of everlasting salvation.
解读:
- 得名分(adoption)的定义:得着儿子的名分,是神的作为,祂借此使我们成为祂家中的成员:「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 虽然那些拒绝耶稣基督的犹太人也试图宣称神是他们的父(约8:41),但主耶稣却说他们的父是魔鬼(约8:42-44)。凡不信耶稣基督的人都不是神的儿女,而是「可怒之子」(弗2:3)和「悖逆之子」(弗2:2;5:6),不蒙神接纳进入祂的家庭。
- 神的父性有三种类型:
- 三位一体的父:三一真神的第一位格是父。虽然主耶稣称我们为祂的「弟兄」(来2:12),祂是我们在神家中的长兄 (来2:14),「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罗8:29);但祂还是清楚地区分开神作为祂的父、以及作为我们的父:「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 (约20:17)。
- 创造和护理意义的父:神是万物的源头,所以也可以被称为万有之父,「我们也是祂所生的」(徒17:28)。
- 救赎意义的父:神是收养我们的父,通过耶稣基督的救赎之工,使祂的选民成为祂的儿女,从而将他们与世人分别,这种关系比创造和护理意义的父更加亲密和宝贵。自由派神学家把救赎意义的父与创造和护理意义的父与混淆起来,扩大到全人类,这是别的福音。
- 得名分是神对信心的回应,而不是重生的结果:圣经从未将得名分与重生连在一起,事实上,得名分是收养的观念,与出生进入一个家庭的观念完全相反。圣经将得名分与得救的信心连在一起,神接纳我们进入祂的家,是对我们信心的回应(约1:12;加3:26)。
- 不是先得名分、再重生:「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祂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6),不是说神首先接纳我们成为儿子,而后才赐给我们圣灵,使我们重生。因为之前保罗已经说过,「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加3:26),所以这里不是指神在重生我们时赐下圣灵,而是指「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5),向我们保证我们是神家中的成员。
- 称义是福音的首要福分,得名分则是福音所提供的最高特权:「凡被称义的人,神在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里、为了祂的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他们得名分的恩典」。重生是神赐给我们内在新的属灵生命,称义是神赐给我们在祂面前合法的地位,得名分是神使我们成为祂家中一员。一个在灵里活着、在神面前无罪的受造物,不会自动具备神家成员的特权,天使就是如此。只有清楚明白这一点,才能了解得名分的特权是何等宝贵。当我们意识到神其实并没有义务和必要使我们成为祂家中的一员,才会与使徒约翰一样欢呼:「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约壹3:1)。
- 得名分的特权:
- 「他们身上有祂的名字」——我们是属神的,与神有最亲密的关系。
- 「领受得儿子名分的圣灵」——「圣灵是作为『得名分的灵 the Spirit of adoption』被赐给基督徒的,祂对基督徒的一切工作,都是作为『得名分的灵』行事。因此,祂自始至终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使基督徒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他们在基督里与神之间亲子关系的意义,并且引导他们在这种关系中向神作出更深的回应。」(J. I. 巴刻《认识神》第十九章)「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定会死;若靠着圣灵把身体的恶行处死,就必存活。因为凡被神的灵引导的都是神的儿子。你们所领受的不是奴仆的灵,仍旧害怕;所领受的是儿子名分的灵,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自己与我们的灵一同见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13-16和修版)。信徒的成圣,就是努力活出神家庭成员的样式,「你们该效法神,好像蒙慈爱的儿女一样」(弗5:1) 。「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彼前1:14),而要使别人「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6),「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圣洁公义的生活,就是真为神儿女的证据,「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壹3:10)。
- 「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宝座前」——我们借着主祷文(太6:9-12)每日祈求罪得赦免,并不是向审判者祷告,而是向天父祷告,恢复因罪阻断的与天父的交通。
- 「得以呼叫阿爸、父」——以祂作为我们良善、慈爱的父亲。神是我们的创造主、审判者、主与主宰、教师、供应者、保护者、护理者,但在所有的关系中,最能使我们享有与神永远相交之最高特权的,乃是祂作为我们的天父。教会里信徒之间的关系是家人的关系,与旧约里信靠神的以色列人共享一个家庭(罗9:7-8;诗103:13;赛43:5-7;玛1:6;2:10)。教会的一切事工都是「家务事」。家中没有雇工,一切都是为着神家的福祉。
- 「被祂像父亲一样怜恤、保护、供养和管教」——「因为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来12:6),这「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
- 「永不被撇弃,反受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一次得名分,永不被撇弃。
- 「承受应许、作永远救恩的后嗣」,有权得着「不能朽坏、不能玷污、不能衰残、为你们存留在天上的基业」(彼前1:4)。今天,连天使都被差派来服事我们、伺候我们(来1:14),使我们得以预尝这个极大的特权。
- 儿子名分今生尚未完全实现:作为神儿女的自由和特权,以及神家成员身分的完全体现,一直要等到基督来临时才得以实现(加4:4-7)。「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我们这有圣灵初结果子的,也是自己心里叹息,等候得着儿子的名分,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得着复活的新身体,正是得名分之特权的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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