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论洗礼 Of Baptism
(第二十七-二十九章:圣礼)
一、洗礼是由耶稣基督设立的新约圣礼(太28:19)19),不仅是为了庄严地接纳受洗者进入有形的教会(林前12:13;13;加3:27-28)28),而且对他来说是恩典之约(罗4:11;11;西2:11-12)12)、归入基督(加3:27;27;罗6:5)5)、重生(约3:5;5;多3:5)5)、罪得赦免(可1:4;4;徒2:38;22:16)16)、借着耶稣基督将自己奉献给神、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罗6:3-4)4)的记号和印证——基督亲自指定这圣礼在祂的教会中持续施行,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20)。
Baptism is a sacrament of the New Testament, ordained by Jesus Christ, not only for the solemn admission of the party baptized into the visible church, but also to be unto him a sign and seal of the covenant of grace, of his ingrafting into Christ, of regeneration, of remission of sins, and of his giving up unto God, through Jesus Christ, to walk in newness of life: which sacrament is, by Christ’s own appointment, to be continued in His church until the end of the world.
解读:
- 洗礼是由基督亲自指定的:「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
20)20)。 - 洗礼有六个目的:
- 洗礼是恩典之约的记号与印证:洗礼是心灵的割礼(罗2:
28;28;腓3:3;3;利26:40-41;41;申10:16,16;30:6;6;耶4:4)4),代替割礼(西2:12)12)作为恩典之约的记号与印证(罗4:11)11),这是恩典之约的应许:「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8-39;39;加3:14-16;16,27-29)29)。 - 洗礼是归入基督的记号与印证:洗礼表征、并使我们与基督联合与认同(林前10:2;12:13;加3:27)。洗礼并非只是象征基督的死,也代表我们与基督联合: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吗……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罗6:3,5),因为基督是在圣约上与属灵上代表我们死。
- 洗礼是重生的记号与印证:受洗并不证明重生,但重生者一定会遵照主的吩咐受洗:「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 洗礼是罪得赦免的记号与印证:保罗受洗,是象征他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已经因信蒙赦免了:「现在你为什么耽延呢?起来,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22:16)。
- 洗礼是借着耶稣基督将自己奉献给神、行事为人有新生的样式的记号和印证:「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6:4)。成人洗礼包含受洗者的宣言,婴孩洗礼包含父母的誓言(创18:19;弗6:4)。父母带孩子受洗,就是在与主立约,要让孩子像圣约中的孩子那样长大。
- 洗礼是为了庄严地接纳受洗者进入有形的教会:这是神设立的仪式,接纳那些宣告信仰的人进入有形的圣约团体:「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腊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3;徒2:41)。一个人只要合宜地受了洗,我们就应当视之为有形教会的成员,除非有证据见证他没有重生。因为有形的圣约团体里有麦子和稗子(太13:30),连悖逆的旧约以色列人也被称为神的百姓,神要修剪自己的橄榄树(罗11:17)和葡萄树(约15:6)。我们也应当视年幼的圣约子女为圣约团体的成员,教导他们教理问答,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已经重生得救。
- 洗礼是恩典之约的记号与印证:洗礼是心灵的割礼(罗2:
二、这圣礼所用的外表物质是水,由合乎律法地蒙召的福音仆人用水,奉父、子、圣灵的名给受洗者施洗(徒10:47;8:36,38;太28:19)。
The outward element to be used in the sacrament is water, wherewith the party is to be baptized 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 and of the Son, and of the Holy Ghost, by a minister of the gospel, lawfully called thereunto.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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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所用的外表物质是水,而不是油、旗帜(救世军)、其他任何物质。水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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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灵洁净灵魂:「祂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祂的怜悯,借着重生的洗和圣灵的更新」(多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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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血除去罪债:「祂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脱离罪恶」(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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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礼应该由合乎律法地蒙召的福音仆人施行:
- 圣礼与圣道的职事都是「向我们宣告基督,并且在基督里向我们宣告那天上恩典的财宝」(《基督教要义》4.14.17),圣礼与圣道不可分割地联在一起的。没有了圣道,圣礼和圣礼的仪式都会成为迷信。
- 「福音仆人」包括牧师、传道、长老、执事、负责同工等,「仆人」就是西1:23中的「执事」。长老宗(Presbyterian)的教会一般有两种职分:长老、执事,长老分为教导型长老和治理型长老;改革宗(Reformed)的教会一般有三种职分:牧师或圣道的执事、长老、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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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要奉父、子、圣灵的名施行(太28:19):代表我们是在三一神的权柄下受洗,也认同对三一神的敬拜和事奉。
三、将人浸入水中,并非必要;在人身上浇水或洒水,也是正确施行的洗礼(来9:10,13,19,21;可7:2-4;路11:38)。
Dipping of the person into the water is not necessary; but baptism is rightly administered by pouring or sprinkling water upon the person.
解读:
- 新约圣经中提到的洗礼方式,包括整个人下到河水中(徒8:36-39),或者使用家里的浴缸、水池(徒9:18;16:33)。
- 主后一百年左右的《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 or the Teaching of the Twelve Apostles)说:「要在流动的河水中给人施浸使他们归入父、子、和圣灵的名下。如果找不到流动的河水,就是在其它水中也可以,最好是冷水;不过如果无法在冷水中施浸,那就用温水;如果实在找不到施浸的地方,那么就用水浇在他们头上三次,使他们归入父、子和圣灵的名下。」
- 现代教会一般使用三种洗礼方式:浸水礼(Submersion, or partial immersion)、浇水礼(Affusion)和滴水礼(Aspersion or sprinkling)。
- 浸信会坚持浸水礼。
四、不仅那些实际认信并顺服基督的人(徒2:41;8:12-13;16:14-15),而且凡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信徒的婴孩也应受洗(创17:7-14;加3:9,14;西2:11-12;徒2:38-39;罗4:11-12;林前7:14;太19:13;可10:13-16;路18:15-17;太28:19;林前7:14)。
Not only those that do actually profess faith in and obedience unto Christ, but also the infants of one or both believing parents are to be baptized.
解读:
- 那些实际认信并顺服基督的人应该受洗:「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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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信徒的婴孩也应受洗,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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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孩受洗,并不需要明白受洗的意义。新约的洗礼与旧约的割礼都是恩典之约的记号与印证,虽然旧约的婴孩并不了解割礼的意义,但仍要接受割礼作为恩典之约的记号与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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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只有挪亚在耶和华眼前蒙恩(创6:8-9),但神却拯救挪亚与他全家。虽然只有亚伯拉罕有信心,但神却和他全家立约(创17:7),要他全家行割礼(创17:9-14),使儿女都成为圣约团体的成员,与圣约团体一起领受神的道、一起敬拜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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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中宣告:信徒的儿女都是神的圣约应许的对象:「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神所召来的」(徒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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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一方是信徒时,全家都被神视为在圣约上是圣洁的:「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林前7:14)。因此,只要配偶和孩子都不反对,信徒的儿女就应当受洗。当时全家因着一家之主的信心而受洗是正常的,如:吕底亚全家 (徒16:15),腓立比监卒全家 (徒16:33),司提反全家(林前1:16),哥尼流全家(徒10:24,46,48),基利司布全家(徒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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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宗派对于婴孩洗礼的态度:
- 接受婴孩洗礼的宗派包括:东正教、罗马天主教、路德宗、圣公会、循道宗、长老会、改革宗、灵粮堂。
- 用婴儿奉献礼代替婴孩洗礼的宗派包括:宣道会。
- 不接受婴孩洗礼的宗派包括:浸信会、弟兄会、自由派、大部分灵恩派。
五、虽然藐视或忽略这条例是一种大罪(创17:14;太28:19;徒2:38;路7:30),但恩典与拯救并非不可分割地依附于它,以致没有它就无人能重生或得救(罗4:11;徒10:2,4,22,31,45,47),或者凡受过洗者都毫无疑问地重生了(徒8:13,23)。
Although it be a great sin to contemn or neglect this ordinance, yet grace and salvation are not so inseparably annexed unto it as that no person can be regenerated or saved without it, or that all that are baptized are undoubtedly regenerated.
解读:
- 恩典与拯救并非不可分割地依附于它,以至于没有它便无人能重生或得救。这与罗马天主教所教导的相反:
- 洗礼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重生的果子(约3:3;弗2:8)。
- 亚伯拉罕在受割礼之前就已经藉信称义了(罗4:11)。
- 保罗并没不重视必须由自己给人施洗(林前1:14)。
- 十字架上那悔改的犯人并没有机会受洗,但他的确得救了(路23:43)。
- 行邪术的西门受了洗,但他却仍然「在苦胆之中,被罪恶捆绑」(徒8:13,23)。
- 虽然藐视或忽略这条例是一种大罪:
- 自称信主,却拒绝受洗,使藐视这一蒙恩之道。贵格会拒绝一切外在的洗礼。
- 不为婴孩施洗,是忽略这一蒙恩之道,正如摩西忽略给孩子行割礼(出4:24-26)。
六、洗礼的功效并不维系于施行的那一刻(约3:5,8);但尽管如此,通过正确地使用这一条例,圣灵将根据神旨意中的计划、在祂指定的时候,不但将所应许的恩典提供给他们,而且真正显明和赐给那些(无论老幼)应得此恩典的人(罗6:3-6;加3:27;彼前3:21;徒2:38,41)。
The efficacy of baptism is not tied to that moment of time wherein it is administered; yet, notwithstanding, by the right use of this ordinance, the grace promised is not only offered, but really exhibited and conferred by the Holy Ghost, to such (whether of age or infants) as that grace belongeth unto, according to the counsel of God’s own will, in His appointed time.
解读:
- 洗礼的功效并不维系于施行的那一刻:圣约的恩惠是在圣灵重生的时候生效的(约3:5 ,8),并不是在受洗的时候。
- 洗礼是圣灵施行圣约恩惠的蒙恩之道:「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这水所表明的洗礼,现在借着耶稣基督复活也拯救你们;这洗礼本不在乎除掉肉体的污秽,只求在神面前有无亏的良心」(彼前3:21),「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
七、洗礼的圣礼对于任何人都只施行一次(罗6:3-11)。
The sacrament of baptism is but once to be administered to any person.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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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只宜施行一次,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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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表征神所赐的内在恩典,是不能被撤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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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并非使人得救的行为(多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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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礼的功效并不维系于施行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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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天主教是以三一神的名施洗的,所以加尔文反对在罗马天主教中受洗的人再次受洗,因为受洗的功效不在于施洗的人。但重洗派主张他们应当重新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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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信三一神的异端教会中的洗礼是无效的,应该重新受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