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4.这个法则背后是什么

  让我们总结一下我们到目前为止所得出的结论。对于石头、树木和类似的东西,我们所说的自然法则,可能只是一种说话方式而已。当你说自然受某些规律支配时,可能只是说自然实际上确实以某种方式运动,所谓的规律可能不是什么真实的东西——不是某个高于并超出我们观察到的实际事实的东西。但对于人类而言,我们看到这是行不通的。人性或是非法则一定高于并超出人类行为的实际事实。因此,除了实际的事实之外,你还有别的东西——一个我们没有发明的真实法则,我们知道自己应该遵守它。

  我现在想考虑一下,这告诉了我们关于我们所生活的宇宙的什么信息。自从人类能够思考以来,他们就一直想知道这个宇宙到底是什么,它是如何存在的。对此,大致有两种观点。第一种是所谓的唯物主义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物质和空间只是碰巧存在,而且一直存在,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物质以某些固定的方式运动,出于某种侥幸,碰巧产生了像我们这样能思考的生物。由于一个千分之一的机遇,某个东西撞击了我们的太阳,产生出行星;再由于一个千分之一的机遇,其中一颗行星上出现了生命所必需的化学物质和适宜温度,于是地球上的一些物质便有了生命;然后又由于一长串的机遇,这些有生命的生物演变成像我们这样的东西。另外一种观点是宗教的观点。根据这种观点,宇宙背后的东西更像一个思想,而不是我们所知道的任何事物。也就是说,它有意识、有目的,喜欢某事胜过另一事。这种观点认为,这个东西创造了宇宙,部分是为我们不知道的目的,但无论如何,部分目的是为了产生与它相像的受造物——我的意思是,在有思想的程度上与它相像。请不要认为其中一种观点的历史悠久,而另一种已经逐渐取代了前者。无论哪里有思考的人,这两种观点都会出现。另外还要注意,你无法通过普通意义上的科学,来弄清楚哪种观点是正确的。科学依靠实验,观察的是事物的行为方式。科学所作的每一个陈述,无论看起来多么复杂,最终都意味着类似这样的话:「我1月15日凌晨2点20分将望远镜对准天空的某某位置,然后看到某某现象」,或「我把一些这种东西放到一个锅里,然后加热到某某温度,结果就那样那样了。」不要以为我是在说任何反对科学的话,我只是在说它的工作是什么。一个人越讲科学,我相信他越会同意这就是科学的工作——并且也是一项非常有用、必要的工作。但是,为什么会有任何东西存在,科学观察到的事物背后是否有任何东西——某个不同性质的东西——这不是一个科学的问题。如果存在「背后的东西」,那么它要么永远彻底不为人所知,要么以某种不同的方式让自己为人所知。陈述存在任何这样的事物,或者陈述不存在这样的事物,都不是科学所能作出的陈述。真正的科学家通常不作这种陈述,作这种陈述的通常是那些从教科书里学到一些半生不熟的零碎科学知识的记者和通俗小说家。毕竟,这确实是个常识问题。假设有一天,科学完善到一个程度,以至于知道整个宇宙中的每一件事,「为什么会有一个宇宙?」、「为什么会这样?」、「有什么意义吗?」这些问题岂不还是存在吗?

  如果没有我下面要谈的这点,这些问题将无法得到解答。在整个宇宙中,有一样东西、只有一样东西,我们所知道的、超出了我们从外部观察所学到的。那就是人。我们不只是观察人,我们自己就是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掌握了内幕消息,熟知内情。正因为如此,我们才知道人发现自己受道德律的约束,这个道德律不是人所制定的,即使他们努力也无法完全忘记,他们知道自己应该遵守。请注意以下这点。任何人若是从外部研究人,就像我们研究电或卷心菜那样,不懂我们的语言、因此无法从我们那里获得任何内部知识,只是观察我们所做的事,永远也不会得到丝毫证据,表明我们有这个道德律。他怎么可能呢?因为他的观察只会显示我们做了什么,而道德律是关于我们应该做什么。同样,对于石头或天气而言,如果在观察到的事实之上或背后存在任何东西,我们仅从外部研究,永远也不要期望会发现它。

  宇宙也是如此。我们想知道宇宙是否只是无缘无故地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或者它背后是否有一种力量使它成为现在的样子。如果存在这种力量,它将不是可以观察到的事实之一,而是创造这些事实的真实;因此,仅凭对事实的观察,并不能发现它。只有在一种情况中,我们才能知道是否还存在别的东西,那就是我们自己的情况;在那种情况下,我们发现确实存在。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宇宙之外存在一种控制的力量,它不可能作为宇宙之内的事实之一展现自己——就像房子的建筑师不可能是房子的一面墙、楼梯或壁炉一样。我们唯一可以期望它展现自己的方式,是在我们自己内心作为一种影响或命令,试图让我们以某种方式行事;而这正是我们在自己的内心发现的。这是不是不能不引起我们怀疑?在你期望得到答案的唯一情况中,有一个肯定的答案;在其他找不到答案的地方,你也看到为什么找不到。假如有人问我,看到一个穿蓝色制服的男人沿街在每家每户留下小纸袋,为什么我会认为纸袋里装着信呢?我会回答说:「因为他每次给我留下类似的小纸袋时,我发现里面确实有一封信。」如果他反驳说:「但你从来没有见过你认为其他人应该收到的那些信啊。」我会说:「当然没有,我也不指望见过,因为那些信不是寄给我的。我是在用我有权拆开的纸袋,来解释那些我无权拆开的纸袋。」我们现在所谈的问题也是这样。我唯一有权拆开的纸袋就是人。当我拆开的时候,尤其是当我拆开那个叫作「我自己」的人的时候,我发现我不是独立地存在着,而是受到一个法则的约束,某人或某个存在要求我以某种方式行事。当然,我不会认为,如果我能进入一块石头或一棵树,我也会找到完全相同的东西,正如我不认为街上其他的人收到的信会和我一样。例如,我应该期望发现石头必须服从万有引力定律——虽然寄信人只是嘱咐我服从人的本性法则,但祂却迫使石头服从石头的本性法则。但我应该会发现,可以说,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有一位发信人,一种事实背后的力量、一位导演、一个向导。

  不要把我的进展想象得比实际更快,我离谈论基督教神学中的上帝还很遥远。我现在得出的结论只是:存在着某个东西,这个东西指导着宇宙,以一种法则的形式在我里面显现,敦促我做正确的事,让我做错事时感到自责不安。我认为,我们必须假设它更像一个思想,而不是我们所知道的任何其他事物——因为毕竟,我们所知道的唯一其他事物就是物质,而你几乎无法想象一点物质能够发出指令。当然,它不必很像一种思想,更不必像一个人。在下一章中,我们将看看能否找到更多关于它的信息。但我要警告一句。 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有很多对于上帝的过分恭维,那不是我要提供的,你可以不必考虑这些。

  附注:在广播讲话时,为了让这部分篇幅够短,我只提到了唯物主义观点和宗教观点。但为了完全,我应该提一下中间观点,这种观点被称为生命力哲学(Life-Force philosophy)、创造进化论(Creative Evolution)、或突变进化论(Emergent Evolution)。萧伯纳(Bernard Shaw,1856-1950年,英国作家,曾获诺贝尔文学奖)的著作对它进行了最巧妙的阐述,但最深刻的是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年,法国哲学家,曾获诺贝尔文学奖)。持这种观点的人说,使这颗行星上的生命从最低级的形式「进化」到人类的那些细微变化,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由于一种生命力的「努力」或「目的性」。当人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问,他们所谓的生命力,是否是有思想的东西。如果有思想,那么「一个使生命存在并使其达到完美的思想」,实际上就是一个神,他们的观点因此与宗教相同。如果没有思想,那么,说一个没有思想的东西「努力」或有「目的」,是什么意思呢?在我看来,这对于他们的观点是致命的。让许多人发现创造进化论很有吸引力的一个原因,是它提供了一种因相信神而来的情感安慰,但却不会导致快乐的减少。当你感觉身体健康、阳光普照,你不愿相信整个宇宙只是原子的机械舞蹈的时候,你会很高兴能够想到,这股伟大的神秘力量在数个世纪里不停地向前涌动,并且带着你登上它的峰巅。反之,如果你想干一些比较卑鄙的事,生命力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没有道德、没有思想,将永远不会像我们小时候学到的那个爱找麻烦的上帝那样干涉你。生命力是一种顺服的神,你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打开开关,但它不会打扰你。它有宗教的所有刺激,但却没有任何成本,生命力是不是这个世界有史以来一厢情愿的最大成就?